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
景宁律师
2025-04-12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3条规定,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,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。这一行为不仅会加重刑事处罚的力度,还可能导致民事赔偿责任的增加。在交通肇事案件中,如果驾驶员确有过错,并且在事故发生后采取逃逸行为,则构成交通肇事罪。此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规定,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逃逸行为将被视为加重情节。对于肇事逃逸的行为,司法实践中通常会依据以下法律条文进行处理:法律依据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3条: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违反有关交通管理的规定,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高速行驶,造成他人重伤、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若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,特别是致一人死亡的,处三岁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若有下列情形之一,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产:一)死亡三人以上的;二)严重伤残三人以上,死亡二人以上的;三)造成公共设施严重毁坏,损失总额上千万以上的。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: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,保护现场,不得离开现场。驾驶员未履行此项义务,或者采取其他逃避方式,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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