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势变更是法定解除吗
景宁律师
2025-04-13
法律分析:
(1)情势变更不同于法定解除,它虽不是法定的直接解除合同情形,但能成为当事人解除合同的理由。当合同成立后,基础条件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时,就可能适用情势变更。
(2)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应先与对方重新协商,这体现了合同双方自行解决问题的优先性。若在合理期限内协商无果,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(3)最终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,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公平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判定,这确保了处理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。
提醒:
适用情势变更解除合同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,不同案情适用结果有别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当遭遇情势变更时,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应主动与对方进行重新协商,积极表达自身面临的困境以及诉求,争取双方达成新的合同条款。
(二)若在合理期限内协商没有结果,当事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,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
(三)在整个过程中,要配合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工作,如实陈述情况,以便其根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案件情况做出合理判定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,合同成立后,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,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;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,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情势变更不是法定解除情形,但能作为当事人解除合同的理由。它指合同成立后,基础条件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、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。
2.受不利影响方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,协商不成,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3.法院或仲裁机构依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。它需法定程序、司法介入,不像法定解除当事人可直接解除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情势变更并非法定解除,但能成为当事人解除合同的事由,需经法定程序由司法介入实现合同变更或解除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,合同基础条件发生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。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,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,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,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。而法定解除是当事人直接享有解除权。所以情势变更需司法介入。若您在合同履行中遇到类似情况,不确定是否适用情势变更及如何处理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情势变更虽非法定解除,但能成为解除合同的事由。它指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、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。
2.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,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,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决定。
3.情势变更需经法定程序,由司法介入实现合同变更或解除,与法定解除当事人直接享有解除权不同。
建议:
1.合同当事人遇到可能的情势变更情况,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,保留协商证据。
2.若协商无果,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寻求解决,遵循法定程序,维护自身权益。
(1)情势变更不同于法定解除,它虽不是法定的直接解除合同情形,但能成为当事人解除合同的理由。当合同成立后,基础条件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时,就可能适用情势变更。
(2)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应先与对方重新协商,这体现了合同双方自行解决问题的优先性。若在合理期限内协商无果,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(3)最终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,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公平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判定,这确保了处理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。
提醒:
适用情势变更解除合同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,不同案情适用结果有别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当遭遇情势变更时,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应主动与对方进行重新协商,积极表达自身面临的困境以及诉求,争取双方达成新的合同条款。
(二)若在合理期限内协商没有结果,当事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,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
(三)在整个过程中,要配合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工作,如实陈述情况,以便其根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案件情况做出合理判定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,合同成立后,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,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;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,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情势变更不是法定解除情形,但能作为当事人解除合同的理由。它指合同成立后,基础条件出现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、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。
2.受不利影响方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,协商不成,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3.法院或仲裁机构依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。它需法定程序、司法介入,不像法定解除当事人可直接解除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情势变更并非法定解除,但能成为当事人解除合同的事由,需经法定程序由司法介入实现合同变更或解除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,合同基础条件发生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。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,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,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,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。而法定解除是当事人直接享有解除权。所以情势变更需司法介入。若您在合同履行中遇到类似情况,不确定是否适用情势变更及如何处理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情势变更虽非法定解除,但能成为解除合同的事由。它指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、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。
2.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先与对方重新协商,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,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决定。
3.情势变更需经法定程序,由司法介入实现合同变更或解除,与法定解除当事人直接享有解除权不同。
建议:
1.合同当事人遇到可能的情势变更情况,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,保留协商证据。
2.若协商无果,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寻求解决,遵循法定程序,维护自身权益。
上一篇:父母的财产分配该怎样办理有效手续
下一篇:暂无 了